学习资料
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精讲: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时间: 2018.09.15 来源:互联网 作者: 未知 浏览:9928
导读:     1、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和特征:  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、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。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取得具体民事权利、承担具体民事义务的前提和可能性。公民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、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体现。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两层含义:主体资格、主体享有权利的范围。  2、特征:  ①平等性;  ②完全性与广泛性;  ③权利能力与义务能力的统一性;  ④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;  ⑤不可转让性。  3、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:  (1)开始  民法通则规定: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。  (2)终止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到死亡时终止。  死亡包括自然死亡、宣告死亡。

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精讲: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
成人高考考试网

    1、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和特征:

  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、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。

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取得具体民事权利、承担具体民事义务的前提和可能性。公民享有具体的民事权利、承担具体的民事义务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体现。

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两层含义:主体资格、主体享有权利的范围。

  2、特征:

  ①平等性;

  ②完全性与广泛性;

  ③权利能力与义务能力的统一性;

  ④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;

  ⑤不可转让性。

  3、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:

  (1)开始

  民法通则规定: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。

  (2)终止

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到死亡时终止。

  死亡包括自然死亡、宣告死亡。

评论 0 评论
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立即登录

首页

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