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精讲:代理权的消灭
时间: 2018.09.09 来源:互联网 作者: 未知 浏览:7566
导读: 代理权的消灭 1、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(1)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; (2)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; (3)代理人死亡; (4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 (5)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; (6)被代理人死亡后,代理人辞去委托;或者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解除委托。 2、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 (1)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; (2)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; (3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 (4)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; (5)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。
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精讲:代理权的消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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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权的消灭
1、委托代理权的消灭
(1)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;
(2)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;
(3)代理人死亡;
(4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(5)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;
(6)被代理人死亡后,代理人辞去委托;或者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解除委托。
2、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
(1)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;
(2)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;
(3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(4)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;
(5)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