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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精讲:代理权的消灭
时间: 2018.09.09 来源:互联网 作者: 未知 浏览:7566
导读:      代理权的消灭  1、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 (1)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;  (2)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;  (3)代理人死亡;  (4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  (5)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;  (6)被代理人死亡后,代理人辞去委托;或者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解除委托。  2、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  (1)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;  (2)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;  (3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  (4)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;  (5)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。

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精讲:代理权的消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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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代理权的消灭

  1、委托代理权的消灭

  (1)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;

  (2)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;

  (3)代理人死亡;

  (4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
  (5)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;

  (6)被代理人死亡后,代理人辞去委托;或者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解除委托。

  2、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

  (1)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;

  (2)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;

  (3)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
  (4)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;

  (5)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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